发布时间:2025-07-22 10: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22日。
公示单位: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地 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8号楼410室
邮 编:214131
邮 箱:wxszyljzb@126.com
传 真:81823617
为构建“源头径流控制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内涝防治系统”三位一体的综合城市排水(雨水)防涝工程体系,规范城市排水防涝相关工程规划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局组织修编了《无锡市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该规划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无锡市市区范围,总面积1643.88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期限为:基准年2020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 规划目标
结合无锡市城市内涝治理需求,城市排水系统本地条件,提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目标,以建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为核心,统筹规划安排内涝治理、管网提标扩建、污染防治、海绵建设、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完善“外洪挡得住、内涝排得出”的城市防洪排涝格局,加快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暴雨不成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
三、 规划标准
(一)雨水径流控制标准
1、径流量控制标准
新建地区综合径流系数不宜大于0.5,商业、厂房等特殊地块径流系数可适当放大,但不宜超过0.7建成区综合径流系数不宜超过0.7,否则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对于整体改建地区,相同设计重现期情况下,改造后的径流量不应超过改造前的径流量。
2、径流污染物控制标准
城市面源污染削减率不低于55%(以ss计),优先采用海绵措施实现面源污染控制,对于无法实施源头和中间海绵的建成区,可按降雨前4~8mm控制末端控制,有施工条件地区及不渗透面积比例高、污染严重地区宜取上限。针对菜市场及小吃街等重污染区建议初期雨水分两部分调蓄,降雨前2mm~4mm在晴天时错峰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初期雨水宜采用就地净化处理的方式;针对其他初期污染不严重地区建议全部采用就地净化处理的方式。
(二)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无锡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不同地区 |
地区分类 |
设计重现期 |
一般地区 |
非中心城区 |
3 |
重要地区 |
中心城区 |
5 |
医院、学校、行政中心 |
≥5 |
|
商业聚集区、交通枢纽 |
≥5 |
|
保障性大型基础设施 |
10 |
|
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 |
≥5 |
|
地下通道及下沉式广场 |
下沉式广场 |
≥20 |
地铁及地下商场相关地下通道 |
≥30 |
|
下穿式立交 |
≥30 |
|
非中心城区下穿式立交 |
≥10 |
注:1.考虑到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城市规模的发展,建议在实施中设计标准按特大城市执行
2.雨水泵站设计流量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要求,并与泵站进水总管流量匹配。
(三)河道除涝标准
无锡市排涝标准总体应达到20年一遇,其中城市和重要集镇防洪包围圈内河道排涝标准,满足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不超过最高控制水位要求,相应外排泵站达到20年一遇标准。以农业为主的圩区排涝,满足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雨后一天排出不受涝的要求。
(四)山洪防治标准
梁溪片山洪防治标准50年一遇,其他防洪片区山洪防治标准20年一遇。
(五)内涝防治标准
无锡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50年一遇,对应降雨量为214.8mm/h,建议地铁及地下商场相关地下通道及保障性大型基础设施(水、电、气)等内涝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重要设施适当提高内涝设计重现期。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和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如下表所示。
无锡市内涝防治重现期下城市内涝控制要求
重要程度 |
最大允许退水时间(h) |
地面积水设计标准 |
中心城区重要地区 |
0.5 |
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 |
中心城区 |
1.0 |
|
非中心城区 |
1.5 |
四、 规划主要内容
(一)排水防涝分区管控规划
遵循现状9个防洪片区格局基础上,统筹考虑流域水系和行政管理边界,以城市圩区、各区行政边界和主要水系为依据,划定37个一级排水分区;以河道和镇街管理边界为依据,划定139个二级排水分区。
(二)排水防涝建设管控规划
近期合计规划新建112.96km雨水管网,改造85.4km雨水管网,远期合计规划实施1134.0km。提升28座排水能力不足雨水泵站,54座泵站排水能力需由45.05m3/s提升至55.96m3/s。
近期实施38条河道,远期实施367条河道。改造/拆建14座安全鉴定不满足使用需求的排涝泵站,新建7座排涝站。
(三)径流污染控制策略
建成区域宜优先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采用海绵手段进行初雨净化。对于无法实施源头和中间海绵的建成区,初期雨水治理以末端控制为主,末端初期雨水控制净化设施应接入智慧管理平台,末端控制宜在排水系统雨水排放口附近设置雨水调蓄池,待降雨结束后,优先就地处理。缺乏调蓄池建设条件的区域,应结合排水河道水质要求,采用下列治理措施:1)初期雨水面源污染严重、排水河道水质要求高,且无调蓄池建设用地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可采用一体式智慧截流井,直接将初期雨水截流至污水处理厂;2)初期雨水面源污染较轻,排水河道水质要求不高,且无调蓄池建设用地的,可设置除砂过滤设备等简易处理设施。
新建区域需结合海绵专项建设,按“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分散处理”进行全流程径流污染控制,但应以“源头削减”为主,通过在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中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干湿塘、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推广城市透水铺装,建设雨水下渗设施,不断扩大城市透水面积,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
(四)应急管理规划策略
建立市防指负责统筹协调的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现有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应急预案;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配备,新增2.85万m3/h应急能力;提升应急物资储备。